【遺囑訴訟】林百欣三房質疑遺囑效力 林建岳供稱父親立遺囑前精神狀況「好正常」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4/17 14:49
最後更新: 2024/04/17 21:20
已故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訂立遺囑分配財產予3名兒子及二太,三房母女不獲列為遺產受益人,質疑遺囑效力,遺囑認證訴訟今(17日)於高院續審。林建岳供稱,父親訂立遺囑前半年多次因身體毛病入院,其後曾跌斷手。林指曾探望父親,形容與父親對話「無嘢」,精神狀況「好正常」。三房一方質疑林建岳說法不實,林不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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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。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遺產受益人之一林建岳今作供,林於書面供詞指除父親外,他為公司第二負責人。林形容父親一直在公司非常活躍,與他商量許多公司業務。
答辯一方指,2004年7月,二太余寶珠、麗新前高層李寶安及何榮添曾於午膳會面,傾談公司接班人計劃。林表示並不在場,但知道當時有銀行家等外界關注接班安排,遂向李表示「你哋研究下點處理」。
林供稱,並不知道父親於2004年前曾訂立遺囑,由始至終由前遺產執行人、張定球律師處理,林表示只知悉93年訂立的聲明書。至於遺產分配事宜,則由公司前高層李寶安負責。
林供稱,父親於2004年6月因身體毛病經常入院,林非每日探訪父親,但「有時間就見佢」。林供稱,家庭醫生練醫生不時轉介專科醫生替父親檢查身體。
答辯一方指,林百欣於2004年6月曾因安裝心臟支架入院,其後曾跌斷手,練醫生轉介腦神經科方醫生替林百欣精神狀況作評估,林供稱表示不知道,「只知爸爸唔舒服,唔會睇每一個醫生都同我講,我見爸爸時好精神,無嘢」。林續指,他探望父親時,父親表示「好痛,做運動都做唔到」,林形容當時父親精神狀況「好正常」。
答辯一方引述書面記載指,方醫生於2004年6月初步評估林百欣反應遲緩、昏睡及腦部有問題等,最終於8月被評定患阿兹罕默症,以及被處方藥物。根據顧瑞英兒子林偉鈞誓章指,他於2004年6月曾探望父親,當時父親認不出他及有幻覺。答辯一方質疑,林建岳仍認為父親當時精神狀況好的說法不實。林建岳供稱,當時父親曾問及公司事宜,「我同佢對話,覺得佢無唔正常」,形容父親當時「身體唔好,做嘢好正常」。
林建岳續供稱,相信李寶安是父親最信任的人之一,故與李商討後決定由張定球擔任遺產執行人,遺囑事宜由李處理,直至2004年11月底林建岳才得悉遺囑內容。答辯一方指,遺囑共有7個草擬版本,林建岳與兩兄弟、二太及公司前高層何榮添經商討後,就分配資產部份作修改。
林建岳解釋,4人並沒有一同商討,李寶安處理後得出最後版本,他們同意後才向告知父親。林供稱,「我無所謂,生活好好,已有公司管理,唔係好緊張呢樣嘢,最緊要大家屋企人唔好唔開心」。
林建岳供稱,他於某個晚上帶同文件與父親食宵夜時,問及父親「呢個係咪你意願,有無人仲要take care(照顧)」,父親回應沒有。林續指,當時問及另一件尷尬事,即涉及公司顧瑞英及林明珠的官司如何處理,父親回應「唔理,一定照去」。答辯一方指林建岳於證人供詞中,只提及林百欣當日的回應是「好好」,質疑以上說法是作故事,林建岳供稱「我只講真話」。
另外,答辯一方指,自2004年9月始,三房三母子不能與林百欣聯絡,亦不獲准探訪。據林明珠誓章指出,2003年底至2004年初,她與父親已修復關係,3母子與父親關係好。林建岳不同意說法,「如果關係好就唔會告佢」。
答辯一方指出,三房不獲准探訪林百欣,因二太須確保林百欣只受二房家人影響。林建岳供稱,「絕對無影響父親,無同佢住」。答辯一方指出,於最後階段讓妻兒見面屬基本禮儀,林供稱「佢去唔去見我爸爸唔係我控制,佢哋想唔想見唔係我決定」,林建岳強調,「無人搵過我」。
聆訊明(18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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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